FridaySharing #009 :- ) 生命之意義 - 第七回 : 《犧牲輟學,高尚情操》
少年 (1975-1976)
在1975 年暑期的遇襲,由於得到上天的眷顧,使我能夠大難不死;當我卧於病床時,深水埗的華探長『李龍心』給我兩條路選擇︰「一,是繼續做小霸王,遲吓做江湖大佬,最後橫屍街頭;二,是跟著三哥 『「明欽』做個有用的人」。最後,我選擇了重新做人,以三哥作為 我的好榜樣。
一九七六年,當我全力以赴用功讀中六的時候,更糟的事卻發生了。 我的爸爸因突然中風而爆了血管,最後導致半身不遂,失去工作能力,頓使家庭出現了經濟危機,爸爸當時正值壯年的五十二歲;碰巧,香港經濟又因世界出現了石油危機而大衰退。大哥、二哥雖一早已犠牲小我,小學畢業就輟學去工廠做事,但在極差之經濟環境下, 他們也告失業了。三哥當時就讀中七,我們以下還有三位讀中、小學的弟妹。貧窮困境當前,我們四兄弟便一同肩負起整個家庭的經濟責任。
當時我們 到旺角的女人街擺地攤賣女裝毛衣,十元八塊一件,經過了那一、兩年時間,我不期然學到很多寶貴的銷售技巧。這些經驗,使 我在往後三十年的工作中能早着先鞭,佔了優勢。
除做小販之外,三哥和我更把家裏的碌架牀拆掉,騰出較大的空間, 改變成一間補習社,並取名為「清華補習社」,替大約廿多名的中四和中五的會考學生補習。
在 1976-1977 年兩年間,家裏真的很窮,很多時,我把大哥、二哥在 1975 年會考之前 送給我的手錶及筆都拿去「典當」了。因為這件事, 使我第一次領略到『週轉流動』的重要性,也正面地影響我在浸會學院時選修了財務管理科。 直到二零零七年,在媽媽 85 歲生日的當天,我買了一對名貴的手錶及筆,分別送給大哥和二哥。我想藉那個家庭大聚會,讓他們的子女明白,不要嫌棄只有小學程度的爸爸。他們讀不成書,並非懶惰之故,而是他們兩位沒有其他弟妹這般幸福, 因為由於他們在家中排行較長,為了支撐家庭,便需要犠牲自己,輟學到社會做事。他們的高尚情操,比起我們能夠完成大學的兄弟妹, 更值得他們的兒女及侄甥們的敬重及感激。
[待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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