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Sharing #008 :- ) 生命之意義 - 第六回 : 《阿媽救命呀!》
少年 (1973-1975)
在中學一年級(1970)的時候,熱愛足球的我,每天都在球場遊蕩踢波,更抱著想威的心態與江湖活躍份子混在一起,很快地我的名字在居住的屋邨就嶄露頭角,再過幾年,更『上 位』到有十數位手下跟著出入的 「馬大爺」。身在『江湖』,自然就有江湖義氣,除『照 起』跟着自己的兄弟外,也憑著自己的勢力,警告校內的其他『飛仔』,不得欺負及威迫我班同學,而且多次重申如任何一位同學少了一條頭髮都「唯他們事問」。 這亦都算能夠體現「義薄雲天」的氣慨。
雖然在江湖環境中成長,但每逢考試,我都會聽從媽媽的忠告提早兩星期每朝四點半起身 溫書,為使我容易起床,媽媽每朝會用一條又濕又凍的毛巾放在我的面上把我凍醒,我稱這兩星期為「修心入洞」期。結果,感謝上天給我的小小聰明,使我在初中期間每年在二百八十多名同學中,都能考得前十幾廿名,從而能入讀「精英班」。
江湖始終是腥風血雨,在一九七五年八月七日晚上十時半,當我與幾位兄弟逛完油麻地廟 街大笪地回家之時,在必經之路被埋伏,被廿多名手持牛肉刀的人向我突襲。原來當人生 最危難的時候,真的會大叫:「阿媽救命呀!」。 這句說話在千鈞一髮之際令對方「窒了一窒」,使身中多刀的我能趁機逃生,乘坐的士,直奔伊利沙伯醫院。在當時社會常有很多江湖仇殺事件,因此醫院一般會視我們為「死飛仔」,往往會延誤施救。幸好我的三哥 (明欽)即時來到醫院,對急症室的醫生不停施壓,並打電話給我們中學的校長求援。三哥當時亦是同校的預科生,更是學生會會長及 Head Perfect,所以校長一聽就立刻趕往醫院提供協助。更由於校長是英國人,也是一位輔警警司,所以他一「出馬」,伊利沙伯醫院眾醫生才相信我不是「死飛仔」,並立刻全速搶救,經過 5-6 小時的手術,我全身總共被 縫了約五十多針,而肺部由於已被斬開,更一度失去功能。
[待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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