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統計: 肺癌連續3年(2012-14)為本港頭號殺手
資料來源: 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2014年統計數字
根據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2014年統計數字,最高病發排名第一位係大腸癌,而死亡百份比最高係肺癌,計及肺癌已經連續3年成為死亡最高癌症。2014年,肺癌合共死亡人數3,866,其中男佔2,537,女佔1,329。
超過八成肺癌係「非小細胞肺癌」
肺癌主要分為「小細胞肺癌」(small cell lung cancer, SCLC)多數由吸煙引起和「非小細胞肺癌」(non-small cell lung cancer, NSCLC)兩大類,在一般危疾保險下,只要確診患上肺癌,不論是SCLC或NSCLC都會獲得賠償。
分期(Staging)
醫學上按癌腫的大小和擴散的程度為癌症分期。初步確診癌腫後,下一步通常用影像掃描來界定分期,所以當某人投保後,確診患癌,保險公司會要求患者除了填寫索償表格外,還會要求提交病理報告,以確定癌症期數。
第一期: 體積小,局限於原發部位。
危疾保險: 屬原位癌處理
第二期和和第三期: 癌細胞擴散到腫瘤四周的淋巴組織。
第四期: 癌細胞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。
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份的癌腫稱「轉移癌」(Metastatic cancer),治療後復發的癌腫稱為「再生癌」(Recurrent cancer)。所以好多保險公司,特別就癌症定義,部份說明只要係証明癌症不受控制地生長,於器官內擴散,就可獲得癌症賠償;如果癌細胞未有擴散,則以原位癌賠償處理。
現時坊間大多保險公司,就癌症提供多重保障,賠償最高3次,賠償最高為基本保額的300%;不同保險公司,就癌症與癌症之間賠償時間大致分為如下
1. 另一癌症新發
2. 復發
3. 持續
4. 轉移
第另一癌症新發,部份保險公司就癌症與另一新癌症等候期為一年,意思即係如某某患了肝癌,一年後再患肺癌,保險公司總賠償為原有保額的200%;第二點至第四點,等候期均為三年。
由於危疾多重保險保費一般會比較貴,讀者可以考慮投保癌症醫療保險,保額及保障會大一點,而且保費可以平的,但缺點係保費會按年歲上升,屬消費型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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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1. 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2014年統計數字
2. 癌症基金